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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湖南省林业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扶贫办公关于开展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湘林退〔2019〕1号),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办《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绥林字〔2019〕1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做好我乡2018年度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名额及资金安排
全乡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名额共20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2018年乐安铺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名额及资金安排表》。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原则
1、坚持精准落地的原则。备选对象生活在我乡。
2、坚持精准到户的原则。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一户至多安排一人参与护林。同等前提下,贫困程度较深的家庭、少数民族家庭、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3、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尊重贫困人口个人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用。
4、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由乡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林业工作站配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在本行政区内进行森林管护工作。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林业,遵纪守法。
2、乐安铺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3、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及政策理解能力,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4、同等条件下,多年从事护林工作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5、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四、上一年度选聘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续聘条件
1、乐安铺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政治素质好,热爱林业,遵纪守法。
3、认真履行管护职责,年度考核合格,自愿续聘。
4、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组织协调及政策理解能力,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5、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
1、公告。乡人民政府委托乡林业工作站在符合条件的村组、且村民活动较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选聘资格条件、名额、范围、程序、方式、选用后的劳务关系、管护任务、管护劳务报酬、报名方式、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及其他相关事项。
2、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向村支“两委”申报,提交相关资料。各村根据申报情况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进行民主推荐。
3、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人民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贫困状况及岗位适应程度。考察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乡林业工作站干部采取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走访等方式进行。
5、评定。乡人民政府组成评审组,结合当地资源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打分排序。本着“择优、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
6、公示。乡人民政府将拟聘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期不少于7天。
7、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实行“县建、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乡林业工作站配合乡人民政府管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队伍。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任人员,经县扶贫部门审核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后,报送县林业部门审查,县林业部门审查汇总后再统一报县人民政府审定,然后由乡人民政府与护林员逐个签订管护劳务协议,并逐级上报各级林业部门备案。管护劳务协议应当明确劳务关系、管护范围及面积、职责、权利、期限和管护劳务报酬支付、考核、奖惩等内容。管护劳务协议一年一签。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召开村会议进行研究,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2月20日前完成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续聘和选聘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2、严肃纪律要求。请各单位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对反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续聘有关的问题,乡纪检部门将及时核实、查处。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任人员,取消聘任资格。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办事的相关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劳务管护补助严格按照《湖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进行发放,严禁非聘用人员进行分摊管护补助。
附件:《2018年乐安铺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名额及资金安排表》
乐安铺苗族侗族乡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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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乐安铺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名额及资金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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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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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名 |
生态护林员人数 |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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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冻村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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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联丰村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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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心村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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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堂村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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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瓦窑村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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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乐安村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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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团村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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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文江村 |
3 |
3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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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