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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政发〔2019〕1号
红岩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第一季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 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市、县安委会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从2019年1月15日起至3月1日,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第一季度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人民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动“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取得实效,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和春运期间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稳定,为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步好局,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重点检查:
1.安全证照是否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存在转包、分包行为;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职到位;
3.是否建立并落实专职专岗安全生产责任制;
4.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要求;
5.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7.责令停产整顿和关闭的单位是否落实巡查盯守制度,确保停产关闭到位;
(二)道路交通
重点治理超速、超载、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在县乡村道路上运营的短途客车超员、农用车、拖拉机载人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乡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等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
重点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问题;严厉查处超许可范围经营、证照过期经营等违法行为;加油(气)站防火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充装单位的装载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烟花爆竹
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抓好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点等环节的检查,按照行业规定,严厉查处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规范、有序、安全。
(五)建筑施工
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重点施工单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打非”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六)消防
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组织建立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各村消防器材设备的配备落实情况。
(七)学校安全
要结合学校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开展对宿舍(教室)的消防器材、应急照明、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校车的专项治理:重点查校车资质、驾驶人的资质、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校车上路、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的违法行为。
(八)非法采砂
1、依法严厉打击在全镇所有河道的非法采砂行为,全力保护防洪堤坝的安全;
2、依法严厉打击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非法采砂行为,全力保护国土资源的安全;
3、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暴力抗法的涉黑、涉恶犯罪集团或个人;
4、有效维护河道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健全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工作的长效机制;
5、坚决制止证照手续不全借口经商办厂采挖砂石行为;
三、整治方式
(一)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岗位、班组、车间、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隐患排查责任、排查的频次、要求和隐患处理措施。
(二)领导干部带队督查。党政领导干部要按要求带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党政领导干部都要迅速行动,按照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要求,带队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跟踪督办。
(三)党委政府组织全面排查。党委政府组织各站所、村(居)对本辖区内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地毯式的全面排查。同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突出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
(四)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务必须坚持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督查检查。
(五)其他部门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其他部门要组织对下属单位、院落及主管建设项目等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管理,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春节和春运即将来临,安全监管的任务和压力大。各村(居)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动扎实开展。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要广泛宣传发动,明确责任分工,把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明确到人。党政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安全责任,扎实抓好分管站所安全生产工作,各村安监员严格落实职责。镇财政安排5万元专项经费保障整治行动。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既要全面排查,确保安全生产无死角、零漏洞、全覆盖,又要结合各行业领域和时段特点,突出重点进行整治,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劳动密集型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特别是对农村道路交通、校车及学校、幼儿园、敬老院、临街门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认真研究分析,从落实责任、加强源头排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等方面着手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行动期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四)严格监管执法,落实闭环管理。要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落实处罚措施,有效巩固“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成果。要组织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采取强制措施及取缔关闭的企业开展“回头看”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五)强化督查考核,严格事前问责。行动期间,镇安委办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综合监管职责,结合镇领导带队检查组织对各村(居)委会和各有关部门暗访督查,督查情况纳入2019年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扣分内容,并对责任不落实、行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启动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春节前要组织一次交通运输、烟花爆竹、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以铁的手腕取得整治成效。
红岩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