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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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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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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3日(7日)。 联系电话:0739-2232827(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污防股) 传真:0739-7611158(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绥宁分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云体育莱德长铺镇人民路11号 邮编:422600 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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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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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绥环评[2020]1号 |
开云体育莱德旺财环保机制碳厂年产800吨机制炭建设项目 |
202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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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绥环评[2020]2号 |
开云体育莱德畜牧业发展规划(2018-2020) |
202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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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绥环评[2020]4号 |
年产1亿双竹筷及1000吨机制炭项目 |
2020.6.29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