Ø 适用对象
企业
Ø 支持措施
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监督管理制度》,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切实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现场执法检查,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将计划性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防止重复执法、多头执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初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
Ø 政策依据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0号)
Ø 申请途径
无需申请
Ø 申请材料
无
Ø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